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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認為 要讓他人開心之前 要自己先快樂

但是 這個快樂 不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

 

假如有人搶了我的伴侶 而他們認為我是多餘的

我很願意退讓 因為我覺得

愛一個人  就是希望對方幸福

而這個動作不一定必須出自我的手

 

搶他人老公/男友 我更是不曾做過...........

啊⋯⋯有啊!只是我忘了🤣😅🥲

(打到這 才想起自己的黑歷史)

 

👉探討一下 我怎麼會做這麼離譜的事情⋯⋯

我的某個前任很聰明

他迅速的發現我不適合婚姻

而且我無侍奉公婆的能力

身為獨子的他 特別想結婚

(我一直誤會他在開玩笑 我們才23歲左右)

我被分手的半年後 他就跟他前女友結婚  

我因為太不甘心了 於是就哭哭啼啼很長時間 

[我們雖然沒有發展成婚外情 但是

我有很長的時間 希望他不幸福。]

 

可惜時間無法重來 如果可以 我想告訴當時的自己 「清醒一點 他如果真的喜歡你 就不會娶別人了!」

 

他沒那麼喜歡你!!👊🧠

 

覬覦他人的所有物 是匱乏的表現

如果可以 不要做使他人痛苦的事

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

給他人的傷害最終是要付出代價的

它會形成輪迴的漩渦 🌀

想斷輪迴 就應該避免業力

存善念 說好話 做好事.....

不要為了幾個💰做蠢事

當你死的時候 錢財帶不走

積累過多的財富 根本毫無意義

 

㊗️福心想事成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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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倉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